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类别 父类检查项目 检查对象类型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备注
登记事项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细类 登记事项检查 主体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公示信息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细类 公示信息检查 主体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细类 公示信息检查 主体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细类 价格行为检查 主体 《价格法》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等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直销行为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细类 直销行为检查 主体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直销企业总公司及分支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检查主体:省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细类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主体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检查对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细类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主体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细类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主体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细类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主体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行为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细类 广告行为检查 主体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细类 广告行为检查 主体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细类 广告行为检查 主体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细类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主体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检查对象: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细类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一十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细类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主体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五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细类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主体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九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检查对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细类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细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细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细类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保健食品销售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细类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检查对象:市场在售食品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抽样检验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 细类 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检查 主体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流通环节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检查对象:从事餐饮服务的小经营店、小摊点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细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细类 计量监督检查 主体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抽样检测
检查主体: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细类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主体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查对象:检验检测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细类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主体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细类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主体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社会团体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细类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检查主体: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细类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检查主体: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细类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检查主体: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细类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
事项类别:重点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检查主体: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细类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检查对象: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细类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主体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检查对象:各类市场主体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细类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主体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细类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主体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细类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主体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细类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主体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检查对象: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细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检查、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检查、压力管道使用情况检查、电梯使用情况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情况检查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大类 抽查事项清单        
质量管理与职责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店经营主体的质量管理与职责  
人员管理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单位的人员管理  
质量管理文件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店经营主体的质量管理文件  
设备设施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  
采购与验收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单位的采购与验收  
储存与养护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对药品经销单位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销售管理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销售管理  
售后管理 细类 对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 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售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