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经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其他权力

012645295-QT-0007

所监管企业改革方案初步审核

1、受理责任:对企业提出的改制重组方案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审核企业改制重组方案。

3、决定责任: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理由),重大事项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2、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4、在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制定和审核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隐匿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