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以来,汾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汾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夯实理论武装。始终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5 年学习计划,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增强推进机制。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有 关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汾阳市贯彻落实。召开 2024 年度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会;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汾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5 年工作要点》,共提出4方面19项年度重点任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出台相关制度文件6个;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三)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大法治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年度重点工作。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14 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及相关会议8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健全决策机制。落实《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定,扎实推进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严格履行程序,编制并公开发布《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强化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涉法事务22件次。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贯彻落实《汾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工作,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59份。

(二)强化执法监督。出台《汾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目的、重点及要求。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发布公告征集相关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镇、街道执法案卷156册、部分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执法案卷281册,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247条并全部点对点反馈,相关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执法案卷专项评查,评查执法案卷347册,针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根据上级安排,组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组,赴石楼县开展专项监督。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监管企业,围绕企业经营状况,2023年以来企业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情况以及执法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共调研1770家,其中实地走访并开展集中谈话企业333家,发放调研问卷企业436家,电话访谈企业283家。

(三)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梳理工作,对全市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进行全面梳理,共公示行政执法主体42个,行政检查主体39个。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对304名新申领及临期换证人员考试报名进行审核,其中286人通过考试且申领执法证件。清理执法证件97本,换发执法证件37本,审核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21人,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梳理执法事项。按照《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和《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要求,梳理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事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汾阳市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向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调整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四)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期;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和相关专题辅导;组织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法制负责人、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和执法骨干共35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辅导班视频培训;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市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共29人,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解读专题培训。举办全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诉讼专题培训班,邀请太原理工大学文法与外语学院副院长杨建华教授围绕执法程序规范化、合理裁量权的行使、执法文书制作的严谨性三个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行政执法骨干共180余人参加。

(五)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广使用吕梁“政企通”平台,汇集惠企政策文件22个,上线事项35个,兑付资金 617.27 万元,惠及企业236家。全面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受理办结“高效办成一件事”6407件。推进“企业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新设市场主体7068户,注销市场主体6461户,完成“个转企”33户。落实审管分离,对市行政审批局新设市场主体7067户进行认领,确保监管全覆盖。强化信用监管,实施失信惩戒与修复,共完成企业修复271户次,个体工商户修复2998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复86户次。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摸排涉企刑事案件40余件。维护市场环境公平公正,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件。守护百姓“救命钱”,紧盯医药医保领域,严惩套取医保资金犯罪,办理医保诈骗案3件33人,追回医保基金70余万元。守牢安全生产“生命线”,依法惩治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2件4人。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类案件1538件。

(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质增效,制定完善汾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职责、诉求处办制度、知识库建设管理办法、热线保密制度等多项制度。各级工作站依法依规完善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4368件,办结23851件,办结率97.88%。

三、深化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深化“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抓好全民普法40周年和“八五”普法收官之年节点,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印发《2025年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开展“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册。开展“文艺下乡 巡回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文艺演出深度融合, 已覆盖多个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监狱、进高校、进军营系列集中宣讲与法律咨询活动,向汾阳监狱服刑人员、山西医药学院大学生、市人武部应急分队基干民兵等讲授《民法典》知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护春苗”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0余份。利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全民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八五”普法93场次。结合基层治理,联合村(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讲,累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对1369名“法律明白人”持续开展强化法治培训。

(二)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累计接收行政复议案件243件,已规范举办听证会19次,覆盖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多个高发领域。同时,强化复议监督职能,针对听证及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被申请人存在的程序瑕疵、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8份,逐一列明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要求与反馈时限。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所有案件全部录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实现全省行政复议信息资源共享。

(三)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汾阳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658 起,化解2656起,化解率达99.9%。发挥市人民调解协会作用,落实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持续加大个人品牌调解室培育力度和对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指导力度,积极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建立调解员名册动态登记制度,并及时在智慧调解系统中更新。

(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实施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安排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14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坐班服务970次,服务群众3670人次。二是不断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全市律师参加“党课大讲堂”讲座、法律咨询惠民工程视频培训会进行学习。召开纪律作风整顿会,开展安全生产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为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钢球网架专业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授牌。三是夯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简化法律援助业务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原则;汾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354件,其中刑事案件309件、 民事案件44件、行政案件1件。助力劳动者权益保障,挂牌汾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汾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持续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件。四是加强公证行业建设。持续巩固市公证处“零编制”运行、企业化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扎实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累计办理公证事项333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群众法治需求,2025 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法律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基层治理工作还存在短板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十五五”规划要求,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机制,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与行刑衔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化。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机制,通过个案纠错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法监督,持续开展专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

(三)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强化科技支撑,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作用。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组织律师进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支持;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快速办理。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优化“绿色通道”服务,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

(四)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聚焦“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核心目标,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完成“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并科学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提升法治宣传精准性和覆盖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筑牢法治社会基础。

202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