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营造政务公开氛围,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载体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办与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基本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落实政务信息报送和督办通报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对年初下达的任务统筹做好公开工作。通过每季度信息报送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反馈,督促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

  (二)对照公开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充实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工作计划、总结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突出加大对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旅游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

   2.严格公开时间。以信息发布迅速及时为原则,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基本达到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内容、时限不满意发生投诉等情况发生。

   3.丰富公开形式。在利用传统的形式在政府网站、汾阳市电视台、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和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束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质量、数量、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内部机构人员数量少、业务工作量大,信息发布工作基本是兼职,对信息质量、数量、时效性方面,与要求的还有差距。

  改进的措施:一是及时更新充实文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与公开。二是加强系统内专(兼)职人员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各级关于文化信息公开文件规定,组织开展文化信息公开平台运用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文化信息公开效率。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