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汾阳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www.fenyang.gov.cn)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同比增加、公开信息更加规范、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创新公开渠道。我市对微信公众账号“微汾阳”的用户体验和使用功能进行不断升级改进,使其成为介绍汾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外说明汾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及汾阳的历史文化等信息的主要窗口。目前共有“微主页”、“新闻论坛”和“两学一做”三个菜单,期数已达115期,关注用户已达4.2万人,“微汾阳”已成为汾阳用户数量最多,权威性最高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在新浪及腾讯两大微博平台发布我市各项工作重点,截至目前,两大官方微博共有超千人关注,发布3600余条消息。在新华社山西分社在新华社客户端开通了汾阳频道,办好《今日汾阳》季刊。开通“智慧汾阳手机台”,是吕梁市首家与山东轻快云平台合作的手机台。上线以来,访问量突破近三百万人次,注册用户近10000人。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借助网站和杂志媒介及时宣传中心工作、主要成绩、工作亮点等;“两大网站”每日更新门户网站,确保市级动态时时更新。及时对公众信息网、政府网有关信息进行更新,开设两学一做、三大战役、学习党代会精神等专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报道。专题报道全市学习宣传弘扬党代会先进单位和模范事迹,深入乡镇街道采访,围绕上级各项精神,听乡镇街道书记“怎么看怎么办”,看乡镇书记如何结合乡镇实际,为“三五战略”目标实现做出贡献,同时也为我市各项事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实施有线数字电视和无线地面数字电视,目前,有线数字电视主干光缆达895.84公里,其中,农村网745.96公里,城域网149.88公里。城乡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39183户,其中,城网28919户,农网10264户。无线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发展到2479户,其中城区1938户,农村541户。完成3000户直播卫星“户户通”的安装任务。全市有200多个行政村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开始动手实施“三网融合”高清互动数字电视和数据宽带全业务建设,目前,已出台了《实施方案》,项目已经发改局立项备案,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维护政府网址,对网站处理器进行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25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4917条,通过公告栏、电视、报纸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360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0.2%;政策法规类信息111条,占1.3%;工作动态类信息7391条,占86.7%;规划决策类信息733条,占8.6%;行政职权类信息94条,占1.1%。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6〕7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强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我市涉及权责清单的市直单位共计41家,行政职权共2644项,同步制定了每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上述权责清单和“两图”已于今年3月底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价格、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市政务中心将所有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窗口公示牌、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告、在大厅公布等方式统一完整地告知申请人,让群众第一眼便能熟悉流程,一进大厅办事就有章可循。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经济发展”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电视台新闻栏目设立专项报道等方式集中发布我市“六大园区”发展、项目建设等内容,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类文件要在一周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强化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对2016年启动的文峰西街等4个棚改项目和胜利街改造等19项市政工程均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去年,我市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落实了核桃树提质增效工程、高灌提水项目、湖羊养殖等产业项目。组织护理护工培训310人,安排134名贫困人口进入民企就业,资助贫困学生122人。8个贫困村、1536户、3922人实现稳定脱贫,这些信息均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在网站发布200名教师招聘信息,推进阳光就业。开展各类招聘活动8场次,发布招用工信息50多条,提供就业岗位2920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810本。利用两个电子屏,对每天的环境质量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5次。推进教育督导、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入学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规范公开卫生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建立“食药学苑”微信公众号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责成专人对微信平台上的投诉帖进行24小时监控,并及时核实处理回复,及时引导舆论导向,防止突发事件。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去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信息均在网站公示,并在电视台进行政策解读。对省、吕梁市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我市制定文件,具体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开,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人代会批复我市2016年政府预算(草案)后,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预算和我市134个部门预算单位已全部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推进公开

利用电视、网站,对中央、省、吕梁市和我市的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利用调研文章、书记市长访谈等方式,将重大政策充分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公众信息网书记市长信箱、市长QQ在线等网络问政工作。书记市长信箱共收到来信90余封,来信回复率为100%,办结率达80%。主动邀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吕梁新闻办、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等各大主流媒体记者,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三五战略”、脱贫攻坚及绿化造林等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级报刊、电视台、网络媒体记者共计390余人次。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吕梁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做到工作中学习常抓不懈,学习中工作贯穿始终。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2015年共接受民众咨询5500余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助学贷款、教师招聘、教育收费、各项法律法规、二孩政策咨询、养老机构、工资福利、许可证办理、房地产交易、疾病防控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对咨询情况都做了及时回复,回复率达到了100%。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将调解、和解机制引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之中,倡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进行听证审理。年内没有接到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6次,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都按要求出庭应诉、答辩,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主要用于网站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购置网络安全系统产生费用4500元。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有限。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途径的力度,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