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专项行动
日前,市司法局落实今年8月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专班调研吕梁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出台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对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及时注销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执法证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精神和严格执行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专岗”要求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证件管理监督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一要明确职责,发挥执法资格监管合力。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负责执法证件的日常动态管理,要按照行政执法人员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监督)岗位实际,及时提请注销执法证件,坚决杜绝工勤人员、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行政执法(监督)资格条件的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专职专岗”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二要形成共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确定专人,开展梳理,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台账,及时提请注销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证件,确保执法人员队伍精干高效。三要长效常治,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的规定,从资格审核、报名考试、证件管理、举办培训、规范执法和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履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主体职责,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质效。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