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我市召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暨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纵深推进我市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苗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军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应平领学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玉方宣读了《汾阳市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协调机制》,市综治中心负责人对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市公安局、西河街道和杨家庄镇负责人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传导责任,克服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优化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快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督导检查、领导包联、工作例会等机制和平安指数体系,推动建设活动走深走实。要强化示范引领,选取平安建设工作基础扎实、开展有力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进。要聚焦工作重点,在排查评估社会治安和稳定形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社会面管理、网络安全和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基层更安稳。要强化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再夯实,对照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督导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