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调整和优化金融信贷投向,持续提升信用工程创建效果,强化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作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国务院、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安排,树立褒奖诚信的正确导向,让守信者有获得感,让失信者有廉耻心,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三年规划总体目标完成全市现有行政村的授信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市场),力争三分之一创建为信用村(社区、市场)。

(二)2020年“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主要目标完成85个行政村授信,信用主体建设达到25个,培育70户信用小微企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长:闫成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育智  市金融办主任

刘慧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旭东  市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长

赵聪毅  人民银行汾阳市支行行长

马建海  吕梁银保监分局汾阳监管组组长

惠海龙  汾阳市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史全喜  汾阳市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负责对全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工作的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和部署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惠海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史全喜同志兼任。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推动、验收督查、考核汇总评价等具体工作及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乡镇(街道)网点主任为副组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乡镇信用工程建设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提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水平。因地制宜提升信用户评定、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质效。以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主,依托已经开展的“整村授信”“网格化营销”等方式,合理收集农户、城乡居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市场主体信息资料,完善信用档案,加快推进高质量授信,扩大信用覆盖面,努力增加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数量。

(二)提升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建设水平。全面开展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调查评级授信工作。通过实地摸排,健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信用档案,结合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对接融资需求,实现合理授信。对诚实守信、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贷款利率,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提升区域诚信文化建设水平。一是开展区域诚信文化共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联动,把提升信用工程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共同安排部署,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共建共创信用工程机制。二是完善金融知识宣传体系。结合评级授信工作,开展金融、征信知识“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多渠道、广覆盖的金融宣传体系,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三是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金融机构建立“黑(失信)白(守信)名单”,对信用良好的在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信用甚至逃废债务的加入黑名单不予信贷支持或终止已有授信,实行失信惩戒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研究,做到多方参与、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共同推动。选取信用环境较好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实施主体人口信息,汾阳联社收集人口信息并建档。

(二)动员部署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召开信用工程建设动员会,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创建活动要求,将信用工程建设条件、优惠政策、等级评定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和解答,为实施阶段创造良好工作基础。组织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行动中。

(三)全面实施

各乡镇(街道)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强化对接,做好信用主体的摸底调查工作,逐户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档案资料,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评级、授信及创建信用村(市场、商场、社区)工作;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抓实抓细信用等级评定和整村授信工作,在乡镇以“整村授信”为抓手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按照“信息收集、客户分类、背靠背评议、张榜公示、审核授信”5步法开展信用户的评定工作。依托福农卡“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便利为群众提供“备用金”。细化信用户的日常服务管理,稳步推进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

(四)总结评价

为确保信用工程建设质量,组织验收工作遵循“成熟一家、自评一家、验收一家”原则。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由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照评定标准逐项自评,并逐级申报验收,及时将信用主体创建情况定期汇总、统计、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提升信用工程工作的认识,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职责,本着不违法违规操作,不干扰市场化运作、维护政府及企业信用形象的原则加快落实,确保提升信用工程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强化落实、扎实开展。提升信用工程工作时间长、跨度大、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程流程,逐条逐项落实,统筹规划时间任务,高效推进,确保每一类信用主体和区域有人负责、有人评定、有人跟进、有人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留空白和盲区,夯实信用工程建设基础。

(三)强化考核、有效督导。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压实责任,领导组将按月对各乡镇(街道)的信用工程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按季进行总结评比。对成效显著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机构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合作、加大宣传。推进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内外联动,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实施。汾阳联社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提升信用工程建设的成果。

附件: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
            
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乡镇

(街道)

行政村

(社区)

数量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整村授信
            
全覆盖

信用村

(社区、市场)

整村授信
            
全覆盖

信用村(社区、市场)

整村授信
            
全覆盖

信用村(社区、市场)

贾家庄

9

5

2

2

1

2

1

峪道河

21

11

2

6

1

4

1

  

10

6

2

2

1

2

1

 村

17

9

2

4

1

4

1

肖家庄

14

7

2

4

1

3

1

 武

13

7

2

3

1

3

1

阳  城

18

9

3

5

1

4

1

24

12

2

6

1

6

1

11

6

2

3

1

2

1

杨家庄

13

7

2

3

1

3

1

栗家庄

16

8

4

4

1

4

1

太和桥

16

8

2

4

1

4

1

文  峰

14

7

1

4

1

3

1

西  河

8

4

1

2

1

2

1

总计

204

106

29

52

14

46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