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BWJ/2020-0025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0〕62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调整和优化金融信贷投向,持续提升信用工程创建效果,强化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作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国务院、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安排,树立褒奖诚信的正确导向,让守信者有获得感,让失信者有廉耻心,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三年规划总体目标完成全市现有行政村的授信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市场),力争三分之一创建为信用村(社区、市场)。
(二)2020年“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主要目标完成85个行政村授信,信用主体建设达到25个,培育70户信用小微企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闫成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育智 市金融办主任
刘慧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旭东 市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长
赵聪毅 人民银行汾阳市支行行长
马建海 吕梁银保监分局汾阳监管组组长
惠海龙 汾阳市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史全喜 汾阳市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负责对全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工作的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和部署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惠海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史全喜同志兼任。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推动、验收督查、考核汇总评价等具体工作及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乡镇(街道)网点主任为副组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乡镇信用工程建设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提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水平。因地制宜提升信用户评定、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质效。以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主,依托已经开展的“整村授信”“网格化营销”等方式,合理收集农户、城乡居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市场主体信息资料,完善信用档案,加快推进高质量授信,扩大信用覆盖面,努力增加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数量。
(二)提升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建设水平。全面开展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调查评级授信工作。通过实地摸排,健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信用档案,结合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对接融资需求,实现合理授信。对诚实守信、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贷款利率,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提升区域诚信文化建设水平。一是开展区域诚信文化共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联动,把提升信用工程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共同安排部署,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共建共创信用工程机制。二是完善金融知识宣传体系。结合评级授信工作,开展金融、征信知识“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多渠道、广覆盖的金融宣传体系,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三是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金融机构建立“黑(失信)白(守信)名单”,对信用良好的在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信用甚至逃废债务的加入黑名单,不予信贷支持或终止已有授信,实行失信惩戒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研究,做到多方参与、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共同推动。选取信用环境较好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实施主体人口信息,汾阳联社收集人口信息并建档。
(二)动员部署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召开信用工程建设动员会,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创建活动要求,将信用工程建设条件、优惠政策、等级评定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和解答,为实施阶段创造良好工作基础。组织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行动中。
(三)全面实施
各乡镇(街道)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强化对接,做好信用主体的摸底调查工作,逐户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档案资料,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评级、授信及创建信用村(市场、商场、社区)工作;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抓实抓细信用等级评定和整村授信工作,在乡镇以“整村授信”为抓手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按照“信息收集、客户分类、背靠背评议、张榜公示、审核授信”5步法开展信用户的评定工作。依托福农卡“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便利为群众提供“备用金”。细化信用户的日常服务管理,稳步推进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
(四)总结评价
为确保信用工程建设质量,组织验收工作遵循“成熟一家、自评一家、验收一家”原则。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由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照评定标准逐项自评,并逐级申报验收,及时将信用主体创建情况定期汇总、统计、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提升信用工程工作的认识,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职责,本着不违法违规操作,不干扰市场化运作、维护政府及企业信用形象的原则加快落实,确保提升信用工程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强化落实、扎实开展。提升信用工程工作时间长、跨度大、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程流程,逐条逐项落实,统筹规划时间任务,高效推进,确保每一类信用主体和区域有人负责、有人评定、有人跟进、有人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留空白和盲区,夯实信用工程建设基础。
(三)强化考核、有效督导。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压实责任,领导组将按月对各乡镇(街道)的信用工程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按季进行总结评比。对成效显著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机构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合作、加大宣传。推进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内外联动,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实施。汾阳联社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提升信用工程建设的成果。
附件: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信用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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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个 | |
乡镇 (街道) | 行政村 (社区) 数量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整村授信 | 信用村 (社区、市场) | 整村授信 | 信用村(社区、市场) | 整村授信 | 信用村(社区、市场) | ||
贾家庄 | 9 | 5 | 2 | 2 | 1 | 2 | 1 |
峪道河 | 21 | 11 | 2 | 6 | 1 | 4 | 1 |
杏 花 | 10 | 6 | 2 | 2 | 1 | 2 | 1 |
冀 村 | 17 | 9 | 2 | 4 | 1 | 4 | 1 |
肖家庄 | 14 | 7 | 2 | 4 | 1 | 3 | 1 |
演 武 | 13 | 7 | 2 | 3 | 1 | 3 | 1 |
阳 城 | 18 | 9 | 3 | 5 | 1 | 4 | 1 |
三 泉 | 24 | 12 | 2 | 6 | 1 | 6 | 1 |
石 庄 | 11 | 6 | 2 | 3 | 1 | 2 | 1 |
杨家庄 | 13 | 7 | 2 | 3 | 1 | 3 | 1 |
栗家庄 | 16 | 8 | 4 | 4 | 1 | 4 | 1 |
太和桥 | 16 | 8 | 2 | 4 | 1 | 4 | 1 |
文 峰 | 14 | 7 | 1 | 4 | 1 | 3 | 1 |
西 河 | 8 | 4 | 1 | 2 | 1 | 2 | 1 |
总计 | 204 | 106 | 29 | 52 | 14 | 46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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