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一)“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三年规划总体目标完成全市现有行政村的授信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市场),力争三分之一创建为信用村(社区、市场)。
(二)2020年“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主要目标完成85个行政村授信,信用主体建设达到25个,培育70户信用小微企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汾阳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信用工程”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闫成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育智 市金融办主任
刘慧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水平。以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主,依托已经开展的“整村授信”“网格化营销”等方式,合理收集农户、城乡居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市场主体信息资料,完善信用档案,加快推进高质量授信,扩大信用覆盖面,努力增加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数量。
(二)提升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建设水平。通过实地摸排,健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信用档案,结合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对接融资需求,实现合理授信。对诚实守信、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贷款利率,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提升区域诚信文化建设水平。一是开展区域诚信文化共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联动,把提升信用工程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共同安排部署,形成共建共创信用工程机制。二是完善金融知识宣传体系。结合评级授信工作,开展金融、征信知识“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多渠道、广覆盖的金融宣传体系,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三是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金融机构建立“黑(失信)白(守信)名单”,对信用良好的在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信用甚至逃废债务的加入黑名单,不予信贷支持或终止已有授信,实行失信惩戒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