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17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推动煤炭洗选行业能源革命,彻底扭转洗选煤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和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煤炭洗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坚持“总量控制、环保优先、市场淘汰、依法合规”的原则,通过推行“取缔关闭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优质产能提升一批”,减少洗选煤企业数量,大幅度压缩煤炭洗选行业过剩产能,形成以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电力、焦化及大型煤炭用户配套洗选煤厂为主,独立洗选煤厂为补充的产业格局。到20209月底,实现全市洗选煤企业总产能与煤炭企业总产能及部分外购煤规模相匹配。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汾阳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晓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白继红    市政府副市长

  员:武胜强    市能源局局长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党组书记 

              市工信局局长 

        李树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进春    市水务局局长 

李吉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雷国裕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孔令华    市税务局局长

            弓栓花    市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武胜强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我市现有正在建设的煤矿配套洗煤企业三座,洗选能力360万吨/年;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37座,洗选能力4890万吨/年。

(一)保留洗选企业

推动三座煤矿企业坑口配套洗煤建设,实现原煤就地加工转化,减少短途运输和环境污染,坑口洗煤厂全部保留。

(二)关闭退出洗选煤企业

社会独立洗选企业按1838保留现有洗选能力的47.37%计算。着重将僵尸企业、证照不齐全、环保不达标、土地占用不合规、布局不合理、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按照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淘汰名单。第一批关闭退出企业以僵尸企业为主,即两年内(2018.6.30-2020.6.30)无税务记录属僵尸企业,具体由税务部门认定。关闭退出名单于815日前上报吕梁市;第二批关闭退出企业以环保不达标、土地占用不合规、布局不合理、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由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定。关闭退出名单于910日前上报吕梁市。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改局、工信局负责本系统已核准备案煤炭洗选项目的认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煤炭洗选项目土地使用的认定。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煤炭洗选项目环保相关内容的认定。

市水务局负责煤炭洗选项目取水手续的认定。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洗选项目安全内容的认定。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煤炭洗选项目经营管理内容的认定。

市能源局负责煤炭生产规模及工艺相关内容的认定;同时,负责将各部门认定结果收集汇总并报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领导组研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路,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决打赢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攻坚战。

2.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全面深入开展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3.严肃纪律保障,严禁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