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煤炭洗选企业关闭退出坚持“总量控制、环保优先、市场淘汰、依法合规”的原则,通过推行“取缔关闭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优质产能提升一批”,减少洗选煤企业数量,大幅度压缩煤炭洗选行业过剩产能,形成以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电力、焦化及大型煤炭用户配套洗选煤厂为主,独立洗选煤厂为补充的产业格局。到2020年9月底,实现全市洗选煤企业总产能与煤炭企业总产能及部分外购煤规模相匹配。
二、主要任务
我市现有正在建设的煤矿配套洗煤企业三座,洗选能力360万吨/年;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37座,洗选能力4890万吨/年。
(一)保留洗选企业
推动三座煤矿企业坑口配套洗煤建设,实现原煤就地加工转化,减少短途运输和环境污染,坑口洗煤厂全部保留。
(二)关闭退出洗选煤企业
社会独立洗选企业按18:38保留现有洗选能力的47.37%计算。着重将僵尸企业、证照不齐全、环保不达标、土地占用不合规、布局不合理、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按照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淘汰名单。第一批关闭退出企业以僵尸企业为主,即两年内(2018.6.30-2020.6.30)无税务记录属僵尸企业,具体由税务部门认定。关闭退出名单于8月15日前上报吕梁市;第二批关闭退出企业以环保不达标、土地占用不合规、布局不合理、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由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定。关闭退出名单于9月10日前上报吕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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