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1-00238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树盛同志任职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1〕1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树盛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70号文件通知,李树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经2021年9月1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李树盛同志任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