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70号文件通知,李树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经2021年9月1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李树盛同志任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