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18-04-27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内  容 市长: 您好,我叫张艺花,2017年冬天,我经过中介在东一环九区买了套二手房子,该过户了,但是因为没有测绘图不动产那里不能办理,因为这个事情已经拖了很久了,每次去不动产都说等消息等消息,我现在住的地方也要拆迁了,我的房子还没买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望市长能够帮我们尽快解决一下这个事情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18-05-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民留言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由于申请人无法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提供完整的登记资料,所以暂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近期,我市相关部门已与该小区开发商协调,积极办理前期落宗、落幢等地理信息权籍调查工作,以便尽快推动该小区不动产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