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3-05-05 回复部门 市教科局
内  容
单位要初中以上所有毕业证书,初中的在呢,可高中的丢了,原杏花高中也没有了。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补办的程序该怎么走。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3-05-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民留言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一律不补发,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原杏花高中合并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开学历证明,然后到汾阳市教科局基础教育股验印。

联系人:王美霞

联系电话0358-7228650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