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4-03-05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内  容

我孩子户口目前在汾阳市西河街道小向善社区(随父亲的户口),现要迁出户口至母亲名下(母亲户口在石庄镇李家庄村),咨询下能否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3-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民留言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市公安局核实,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申报材料有: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您可持以上材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