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4-04-15 回复部门 市行政审批局
内  容

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领,可以授权委托申领吗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4-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民留言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六、其他须知事项”第二条“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第三条“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的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领只能由本人携带规定提交的材料到汾阳市政务大厅办理,市行政审批局不接受委托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