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新闻来源: 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6-03-17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2026年开展 行政检查的时间 | 对同一企业 实施检查的频次 |
| 1 |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 |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修订)》第五条,【部门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三条第一款 第二款 | 各类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至12月 | 2次/年 |
| 2 |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 各类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至12月 | 2次/年 |
| 3 |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费缴费和领取情况稽核 |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条 【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第三条第三款 【规章】《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二条 第三条 | 各类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至12月 | 2次/年 |
| 4 |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规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34号) |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至12月 | 2次/年 |
| 5 |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 |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二十二条 |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至12月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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