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印刷企业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 | 对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 | 对电影院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 | 对网络出版服务机构登载或者发送禁止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 (2016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 | 对网络出版服务机构未经备案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6 | 对网络出版服务机构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相关许可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2016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7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2016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8 |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2013修订)(国务院令第468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9 | 对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2013修订)(国务院令第468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0 | 对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2013修订)(国务院令第468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1 | 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2020修正)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2 | 对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3 | 音像出版单位违规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4 | 对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电子出版物制品或者非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电子出版物制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5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进口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6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复制业务或者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7 | 对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8 |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19 | 对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0 | 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1 | 对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2 | 对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3 | 对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4 | 对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5 | 对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6 | 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7 | 对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8 | 对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29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0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进口单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1 | 对出版、进口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2 | 对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3 | 对进口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4 | 对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5 | 对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6 | 对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2002施行)(国务院令第34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7 | 对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2002施行)(国务院令第34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8 | 对摄制含有《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条禁止内容的电影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2002施行)(国务院令第34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39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2002施行)(国务院令第34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0 | 对不遵守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及年检制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1 | 对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2 | 对擅自调换已选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3 | 对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出版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4 | 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2017施行)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5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2017施行)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6 | 对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九条(2017施行)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7 | 对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条(2017施行)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8 | 对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2017施行)(新广电发〔2014〕12号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49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许可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2017施行)(新广电发〔2014〕12号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0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等行为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017施行)(新广电发〔2014〕12号 )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1 | 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2 | 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015施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号令)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3 | 对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本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2015施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号令)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4 | 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进口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的强制检查及对证据的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部门规章】《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998施行)(新闻出版署令第1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5 | 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的强制检查及对证据的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97号) 【部门规章】《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998施行)(新闻出版署令第12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56 | 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规范性文件】《“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三条(2018施行)(扫黄打非办联[2018]6号) | 汾阳市新闻出版局 | 汾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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