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阳城镇人民政府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2026年开展
行政检查的时间
对同一企业
实施检查的频次
1阳城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检查《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3 年 9 月修订)第四条第二款辖区内相关企业协助上级抽样检测;现场巡查;台账核查3月-12月原则上1次/年,全年 不超过2次。
2阳城镇人民政府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2021 年修正)第三十六条辖区内相关企业日常巡查;定点核查;督促整改复查3月-12月原则上2次/年,全年 不超过3次。
3阳城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渡口渡运的监督检查《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无相关企业


4阳城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煤、铁、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301 号)第四条辖区内相关企业现场核查;台账检查;联合督导3月-12月原则上1次/年,全年 不超过2次。
5阳城镇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267号)第八条
辖区内相关企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3月-12月原则上1次/年,全年 不超过2次。
6阳城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辖区内相关企业现场检查3月-12月原则上1次/年,全年 不超过2次。
7阳城镇人民政府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2.《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1 年省政府令第 293 号)第四条第二款辖区内相关企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3月-12月原则上1次/年,全年 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