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政发〔2022〕13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方位扣紧压实责任链条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纳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以及《汾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定落实基层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坚持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村两级干部要严守一线安全,胸中有安全工作大局,实行联防联控。
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重点
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5.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6.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镇政府将加强对各村、企等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发现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将采取通报批评、诚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
二、严格制度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7.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8.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三黑一土”违法生产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居民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害的物品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一是全面排查盯防不法人员在隐蔽角落违法实施炼油炼矿、烧制木炭、私设黑加油点、加油车等行为。二是宣传、制止辖区居民私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害化学品,维护多年来危化事故零发生的良好态势。
交通运输:深入推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依托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力量配合主管部门宣传“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乡村道路边坡、路基塌陷,地质次生灾害滑坡、坍塌的风险防控和治理。
非煤矿山:对于合法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按照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吕应急发【2022】20号)要求,认真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地面工业场所地质灾害治理、防汛等安全方面的督促监管。
对于非法私挖盗采矿山资源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各村负责属地排查,结合镇专门队伍巡查,部门联合打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矿山秩序风清气正。
居民燃气:持续推进全面排查居民非法液化石油气气瓶、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对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点供”燃气及其设施的安全监管;严肃整治液化“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强化用气安全宣传,排查整治措施。
地质灾害:重点排查辖区内上年度雨涝灾害形成的次生灾害安全隐患,一是受损农房治理的可靠程度、居户自保意识提高程度;二是道路、民房、企业、养殖场所等周边山体滑坡、坍塌等安全隐患;三是废弃矿井塌陷形成的安全隐患;眼下正值冻融期,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为底线,进行排查整治。
消防:以企业、医院、商业综合体、公共场所、居民密集区、养殖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火灾风险管控宣传教育措施,防患未然。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养殖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三、突出防范重点,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9.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护林防火: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强化火险火情监测预警,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河道流域群联调度工作,健全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避难场所建设,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民房防洪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0.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生产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
11.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动态考核,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1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自主保安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
13.加强安全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培育安全文化。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14.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
各行业领域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镇政府年内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5.加强救援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采取政府支持、单位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适用的装备器材。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
1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各类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市、镇、村、企救援之间联动配合,完善与专业应急故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建立救援补偿和有偿服务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7.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完善监测网布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到户到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抢险救援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快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晋公网安备 141182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