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发〔2022〕20号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吕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有效应对汛期洪涝灾害,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提早安排、精密部署、强化落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现就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备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防汛各项责任制的落实

各村村委主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实化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防汛责任,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汛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增强防汛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责,狠抓本村、本单位的防汛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防汛对策措施,逐级细化和落实工作。要强化防汛指挥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要健全完善防汛督察体系,加大对责任落实、汛前准备、应急处置、灾后重建以及专项工作的督察力度,建立防汛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防洪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减灾效益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河长制工作,强化河道管理,坚决清理整治河道非法设障(建筑、垃圾、树木、高杆作物)、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保障河道堤防安全和行洪调蓄能力,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防洪减灾效益。要加强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河道控制工程,制定非常情况下的分洪方案,合理调控风险。要科学抢护工程险情,优化抢险方案,优先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确保险情抢得早、抢得准、抢得住。

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抢险各类预案,突出抓好防洪安全管理,逐一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防汛指挥调度权限,不断完善运行管护制度。要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发现险情果断决策、及时抢护、科学处置,提前转移下游群众。要充分发挥河道的防洪抗旱减灾综合效益。

三、抓好重点领域洪水防御工作,完善预警转移机制

1、要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山洪防治“九个一”标准,不断完善预警发布和转移避险方案,进一步健全村组、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防御组织体系,强化实战演练,抓好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各村要对山洪灾害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要进一步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企业、施工单位等重点区域防灾避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预案和避险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要统筹考虑外洪防御和内涝治理,强化防洪排涝工作的统一指挥,明确防汛责任,落实预防和抢险措施,加快防洪排涝能力建设,不断健全镇防洪应急管理体系。要强化易涝区风险分析和实时监测,抓实抓好预警发布、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保障突发暴雨洪水时正常运行。

四、提高防汛应急保障能力,聚集合力抗灾

1、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研究辖区内主要河流洪水防御方案,以应对大洪水和特大洪水。要突出抓好防汛预案编制,加强方案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建防汛抢险专业抢险队,对防汛抢险队伍建制情况进行核查,掌握防汛抢险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队伍负责人、联系人、队伍数量、队伍分类、主要工作职责等,同时要安排专门的报汛人员、巡查人员和撤避引导人员。

要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代储工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充实各类防汛物资和设备,要逐年提升防汛物资储备规模。同时要加强物资管理,做好队伍演练与培训工作,健全队伍调动、物资调运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确保汛期防汛抢险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五、加大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夯实防汛抗旱基础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部署汛前检查工作,除常规性的“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等方面,要结合辖区汛情特点、行业特点和历年来的防汛薄弱环节制定详实的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下大力气解决。要逐一排查,落实防汛措施。要仔细查找防汛薄弱环节,及早发现问题提前处置,消除度汛隐患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