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护林防火巡查防护制度》的 通 知
各村、组:
《护林防火巡查防护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庄镇护林防火巡查防护制度
石庄镇护林防火工作实行镇、村、网格三级巡查防护制度,并积极对接驻村工作队、林场等单位。
一、镇级巡查防护
(一)巡查人员:镇组建防火巡查队伍。
(二)巡查时间:每个班次为早9:00至晚18:00,重要时段开展夜间巡查。
(三)巡查地点:全镇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开展常态化巡查,实现一周一轮全覆盖。
(四)巡查职责:
1.开展山林巡查防护和火情隐患排查,建立全镇巡查台账。
2.对村、网格员、护林天保员巡查台账记录进行抽检督查。
3.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并进行处置。
4.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
5.积极宣传防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村级巡查防护
(一)巡查人员:村两委干部(微型网格区域责任人)、村巡查值班值守人员、护林防火驻村工作队及村安排的其他人员。
(二)巡查时间:全年常态化巡查。
(三)巡查地点:村域范围内“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等重要区域。
(四)巡查职责:
1.建立全村“五头”“五边”“五口”台账,并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2.加强防火宣传,确保责任区域内所有家庭成员全覆盖。
3.建立坟头盯防台账,清明期间设卡登记检查,杜绝野外祭祀用火。
4.加强对区域内痴、呆、傻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落实监护措施。
5.加强对施工队、旅游者、采药者等外来人员的监管,严防严禁违规用火。
6.加强对盗伐、滥伐、破坏林木的巡查工作。
三、护林、天保员网格巡查防护
(一)巡查人员:所有护林、天保员。
(二)巡查时间:全年全天候常态化巡查。
(三)巡查地点:各自责任区域。
(四)巡查职责:
1.在各自责任区域内建立瞭望哨,明确巡查路线。
2.每日常态化巡查,每日早中晚进行至少三次巡查,防火重点期(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每天对责任区域巡查全覆盖。
3.加强火情隐患排查,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微小隐患及时排除,参与火情扑救。
4.开展常态化防火宣传,加强对重点人员、特殊人群和外来人员的监管。
5.常态化开展盗伐、滥伐、破坏林木巡查工作。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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