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杨家庄镇位于吕梁山东麓,地处边山丘陵地带,辖区内有13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总人囗16622,总面积148平方公里,区域内自然资源丰富,拥有12.38万亩天然林管护区(其中白虎岭林场4.38万亩,汾阳林场4.1万亩),1.42万亩欧投新造林区,农田林网绿化12.3万株,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青银高速两侧项目人工绿化等累计1.8万亩,核桃经济林地7.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是汾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乡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火情的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全年防火的意识、时刻警醒、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防患未然。纵深推进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依法管林治火,严格控制火源,杜绝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制定本方案:

  1. 成立杨家庄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刘正国 党委书记

尹囯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原海波 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任 婧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

马转转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宋雪峰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王娟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政法委员

燕 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

李源隆 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卫晋军 副镇长

马花荣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赵亮斌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魏鹏飞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杨剑峰 派出所所长

何义兵 林业站负责人

成 员: 王增翼 巡查组成员

任德志 巡查组成员

任靖源 巡查组成员

孙志飞 巡查组成员

闫宇彤 巡查组成员

杨 晨 巡查组成员

张明清 巡查组成员

宋修威 安监站负责人

路敦锋 卫生院院长

李 亘 供电所负责人

范箭飞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赵呈斌 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进龙 垣头村党支部书记

张树东 垣头村村委主任

梁永春 北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天吉 靳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王远银 中西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原兆斌 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贺海祥 杨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张家元 北偏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殷国安 南偏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任爱芳 金桃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王 骞 灵浮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何朝伟 南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韩永贵 韩家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还包括包村干部、涉林单位负责人、派出所干警、天然林护林员、临时护林员及半专业化消防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义兵同志兼任。报告电话为:7529993。同时要求各村、各单位也成立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 认清形势,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起来。全体镇村干部召开动员会,周密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坚守一线。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巡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层层落实责任。镇与村、与涉林企业单位、野外施工工队签订防火责任状;村与户、与野外土小企业养殖户签订防火责任书;村与放牧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村与特殊群体“五种人”确定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毗邻的村、林场之间必须要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护协议》,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联防机制,以镇两委干部包片划分责任区,实施林长制;以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安全员、护林员、系统干部划分区块,确定网格长。以街巷、地块、坟头区域划分;以村民小组长进行区块划分,确定联防小组长。明确护林防火责任区域、时间节点,确保巡防宣传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切实盯住“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重点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格巡查“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

  1.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营造防火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共同参与。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扩大防火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制定适合自身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一定要将防火意识植根于群众心中。

(一)严格“六个做到”。做到各村的广播护林防火声音响起来、做到护林防火的标语挂起来、做到护林防火的旗子飘起来、做到护林防火的微信传起来、做到护林防火的队伍跑起来、做到干部督查巡查动起来。

(二)抓好“八个到位”。镇村干部值班值守要到位;网格员、护林员巡查要到位;护林防火入户通知书发放要到位;护林防火的禁火令、承诺书发放要到位;护林防火工作人员袖章佩戴要到位;驻村企业、野外土小企业、养殖户、放牧人员的防火责任状签订要到位;野外施工人员管理要到位;进企业学校宣传护林防火要到位。

四、严控火源,消除隐患,加强管控措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在重点林区道路和街巷出入口设立检查站,严格检查管控进山入林人群,果断收缴各类火源火种;针对近年多起森林火灾由线路问题引发的实际,各行政村要配合电力部门进一步排查输电线路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屡发屡犯。

1.重点管控农事活动用火行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上进行熏肥、烧荒、燎垣、烧秸秆行为。

2.重点管控野外放牧人员,纵火烧青、抽烟、取暖等用火行为。

3.重点管控“五类”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明确监护责任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重点管控林区内毁林开垦、挖石挖土、私挖乱采、滥砍滥伐、偷盗树木、私占林地、破坏森林植被的违法行为。

5.重点管控狩猎行为,坚决打击狩猎野生动物,特别是使用猎枪、电击野生动物,一经发现立即报案,立案处置。

6.重点管控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7.重点管控野外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严禁野外一切用火等行为。

8.重点管控流动车辆、流动人口,发现车辆自燃、司乘人员大小便抽烟或车辆拥堵路段司乘人员下车明火取暖、明火烤油箱、抽烟、扔烟头等野外用火行为要立即处置、坚决打击。

9.严格禁止野外闲散游玩人员进入林区,坚决打击野外野炊、烧烤、用火取暖等行为。

10.各村要配合电力部门严密排查所有林区的电力线路私拉乱接、破损线路问题、存在隐患及时上报进行整治。

11.严禁各村各单位在节日期间或婚丧嫁娶时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12.对重点林区关口要实行24小时设卡管理,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和人员,做好登记,严禁携带火具入山,严禁流动人员私自进入林区,在护林防火特险期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林区施工作业。

要全力做好可燃物清理工作。积极开展以“清秸秆、清林缘、清坟头、清地梗、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对通道两侧林带内和林缘3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树叶等进行集中清理,电力部门要对区域内电力设施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树叶等进行集中清理,并对电力设施加强检查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林区特殊人群(五种人)监护,落实监护人责任;镇政府将加大防火巡查力度,针对重点关口和关键部位不定期、不定时地组织检查。

五、提高能力,科学扑火,加强应急准备

各村、各涉林单位要联防联控,相互瞭望,相互救援,备齐、备足扑火机具,对已有的装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更换坏的、老化严重的装备,购置新的扑火装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要结合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挑选出本地熟悉地形、精明能干的强壮人员,以村、以单位组建5-15人的群众应急扑火队伍,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保安全、打硬仗。

六、加强监督,强化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镇纪委成立督查组,督查各村、各单位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加大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高火险时段、火源管理薄弱单位和火灾多发区域的督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以及对火灾信息瞒报、漏报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镇纪委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优化应急措施,提升应急能力,科学安全处置火情。

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护林消防应急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扑火物资的补充储备,确保满足扑救大火的要求。一旦发生火情,要能够迅速报告,迅速出击,重兵投入,小火当作大火打,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在扑救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八、依法治火,严查火案,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派出所及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林区违法用火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有火必查、重火必究,提高火案的查处率,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严厉打击违法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其责任,决不姑息。

九、加强值班、严格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各涉林单位要抓好森林防火期间的值守工作,实施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不得缺岗漏岗,加强巡查管控,不留死角,所有值班人员和巡查应急扑火人员节假日一律不放假,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节假日期间内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带班领导请假。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



2024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