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交通运输局是汾阳市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以及路政、运政、客运、治超和交通战备等工作。 


  1.基本情况 

汾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单位地址:汾阳市永和西街9号西楼3层 

联系电话:0358-7222228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1)汾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额事业编制16名。设队长1名(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队长2名(副科级)。单位地址:汾阳市南二环路,联系电话:0358-3333006。 

  (2)汾阳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地址:汾阳市牧庄超限检测站。联系电话:0358-7332934 

  2.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吕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运输枢纽规划。指导全市运输枢纽的规划和管理。 

  (3)监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 

    (9)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负责全市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资工作,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12)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股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的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13)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4)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15)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和原市水务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市交通局。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除以上职责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