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汾阳市审计局下设1个事业中心、6个股室,各中心、股室职责及负责人基本信息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对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进行审核;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局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
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静,办公室电话:0358-7333385。
(二)法规审理股
收集法律知识、政策规定,监督各业务股室政策法规运用情况;负责审计业务的质量检查,复核局内各股室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组织各业务股室的法律政策培训与指导;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袁悦,办公室电话:0358-7333385。
(三)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政府采购审计工作。
组织审计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负责人姓名:张晓雯,办公室电话:0358-7333385。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受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姓名:白新瑜,办公室电话:0358-7334186。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姓名:王永刚,办公室电话:0358-7334186。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责和损益,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按规定市对有关部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郝绘文,办公室电话:0358-7334186。
(七)审计专业服务中心
为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外国援助贷款项目等事项审计提供服务;为开展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服务;开展审计业务相关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分析,推广大数据、计算机信息技术运用;为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服务;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负责人姓名:王晓丽,办公室电话:0358-733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