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审计局下设四股一室一中心,各股室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对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进行审核;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局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

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

2.法制股:负责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督查局机关审计项目执行和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督查审计工作制度和行政效能情况。

3.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政府采购审计工作。

组织审计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受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6.审计专业服务中心:具体职责待三定方案下发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