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汾阳市统计局下设一室七股,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经贸社会统计股、农业和农村统计股、服务业股、工交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法制股。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安全、信访、综治、车辆、固定资产、学习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市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传递与反馈检查指导各部门统计动态,草拟全市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起草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教育,统计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报,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定期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性资料;进行全市国民经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三)经贸社会统计股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批发和零售业统计调查、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调查制度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调查方式为“限上”全部调查和“限下”抽样调查);对基层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分析,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评估,提出咨询建议;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负责全市科技、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工作。
(四)农业和农村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的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等统计调查数据;组织农业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和统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农产量、农村住户、人口、农村基本情况等抽样调查;指导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站建设、管理维护统计信息网;抓好村级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管理村级统计员;组织实施统计员例会制度;组织乡村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服务业统计股
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情况;加强对服务业的宏观调控,满足部门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交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规模以上工业财务、产值、工业景气的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层统计员指导培训;负责“规下”工业企业的季度调查;负责“小升规”和不达规模的工业企业统计;组织工业企业数据分析,定期汇报、整理工业企业指标数据。负责对能源生产企业、能源经销企业、能源消费企业调查,能源消费核算;负责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月度报表及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测算汇总;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进行全市能源平衡与核算。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搜集和提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并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八)法制股
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安排部署全市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接待有关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来信来访,依法组织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办理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其他法律事务;组织统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统计执法考试相关工作。
汾阳市统计局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统计执法队、农村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企业统计人员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