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汾阳市林业局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名,实有8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下设科级事业单位汾阳市林业发展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汾阳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股级全额事业单位汾阳市向阳林场

办公地址:汾阳市林业局位于汾阳市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358—7222625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本单位主要职责

l、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规章、依法承担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研究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工程设计等,组织开展常规性的植树造林工作和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3、组织进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包括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木材运输,乱砍滥伐案件查处,木材经营加工等林政执法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批准。 

  5、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 

  6、管理指导林场、苗圃、核桃良种繁殖试验园的生产、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调配、调运工作。 

  7、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随机性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