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自然资发〔2022〕185 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自然资源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突出“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深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我市民众珍惜土地资源、增强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提高我市广大民众共同呵护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三、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覆盖面。

2、宣传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围绕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提升全市民众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3、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向广大民众宣传修改后的新土地法有哪些新规定、新突破。

4、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内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等生态文明体系理念。

5、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和《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引导市民群众从保护耕地开始,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6、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引导市民群众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行为。

7、宣传加强土地监管,严格执法监督,强化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8、宣传农村宅基地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提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法规的知晓率。

四、活动时间

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周为6月20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日)。

五、宣传形式

1、在单位门厅与各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在乡镇悬挂“第三十二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2、6月25日,在城市广场(文峰路)设立“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咨询台”,由局领导、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执法队全体人员参加宣传,并接受群众咨询。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土地日宣传挂图》《生态文明小知识》《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宣传手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宅基地小知识》等宣传资料。

3、联合栗家庄小学开展“土地哺育你我他,珍惜善用

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4、利用手机视频彩铃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及法律法规知识。

5、通过制作宣传短片进行线上宣传。

6、利用各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7、通过市广播电视台的每晚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全国“土地日”宣传标语图片。

8、通过“智慧汾阳手机台”播报“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

9、利用各小区和学校电子屏宣传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富有成效、形成强势,经研究决定,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云飚   党组书记 、局长

常务副组长:武迎芬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郭虎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文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莉莉   党组成员

郑维忠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副队长

李阳升   三级主任科员

宋基广   三级主任科员

宋聪海   三级主任科员

任钦宇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任

张德民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副队长

成      员:各股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教股,负责承办活动具体事宜。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