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水字〔2021〕18号

各股室、站、下属单位:

2020年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更好的巩固和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养,按照汾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申报评选2020-2021年度汾阳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和提高我单位精神文明工作创建力度,为顺利推进创建工作,特制定2021年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方略、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核心,结合党史学习和创建“五型机关”为契机,组织引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优秀团队、团队精神、团队文化、团队形象为引领,努力打造水务优秀团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人们日常生活之中,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凝聚强大社会正能量。 

二、创建活动 

(一)营造宣传氛围 

在楼梯、楼道内悬挂标语、利用电子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片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办公室、各下属单位) 

(二)学习教育活动 

1.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承办单位:党总支、各下属支部)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主动学、集中学、专题党课学、专题培训学、专题研讨学、党日活动学、“唱响革命歌曲”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忆党史、颂党恩、强党性,不断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承办单位:党总支、各下属支部) 

3、学习交流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办单位:党总支、各下属支部) 

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承办单位:党总支、各下属支部)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承办单位:办公室) 

(三)创建实践活动 

1.设立“善行义举榜”,围绕“敬业、孝老、爱亲、助人”为主题,积极选树、推荐本单位道德典型。(承办单位:党总支、工会、妇联) 

2.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优秀党员的评选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各支部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评选出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党员若干名。(承办单位:党总支) 

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承办单位:党总支) 

(1)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开展“学党史、强党性、践初心”行动。 

(3)开展“学党史、转作风、抓落实”实践活动。 

(4)开展“学党史、强监管、创一流”活动。 

4.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认真查找不足,对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中的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承办单位:党总支) 

5.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承办单位:局团支部)(每年不得少于6次志愿活动) 

(1)组织爱心送考志愿者等服务,提供照片资料。 

(2)开展“奉献爱心”活动,为六连共建包联村褚家沟村的困难群众和学生捐赠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 

(3)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活动。 

(4)开展“卫生环境”志愿活动。 

(5)与六连共建包联村开展“秋收助农”志愿活动。 

(6)开展“学党史、办实事”神头义务劳动志愿活动。 

6.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每年开展不得少于4期“道德讲堂”,邀请本单位、本系统内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来讲解,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提升,弘扬社会正能量,提升工作积极性。(承办单位:办公室) 

7.开展“我们的节日”实践活动 

(1)“三八”妇女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的重要论述》,举办党史知识猜谜活动,组织女同志集中观看电影《你好,李焕英》。(承办单位:妇联) 

(2)结合端午节、七夕、中秋节和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全局职工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承办单位:工会) 

8.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承办单位:水资办、水政办、节水办) 

(1)开展“惜水爱水、从我做起”宣传活动; 

(2)引深节水宣传“五进”活动; 

(3)与教育局联合开展2021年度校园“节水大使”评聘活动; 

9、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观看爱国主义优秀电影、读好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1)组织广大职工观看1-2场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教育的电影。(承办单位:工会) 

(2)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七一”或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以增强退休老同志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承办单位:老干支部) 

10.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期心理健康讲座。(承办单位:慢病领导组办公室) 

11.提倡全体职工加强体能锻炼和健身活动,增强身体素质,提倡全体职工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生活,开展“无车日”活动。(承办单位:慢病领导组办公室) 

12.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职工普及文明礼仪、文明出行。(承办单位:慢病领导组办公室) 

1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单位及职工家庭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承办单位:综治办) 

14.开展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承办单位:党风监督室) 

15.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职工娱乐生活。(承办单位:工会) 

(1)组织男子篮球队参加市篮球比赛。 

(2)组建羽毛球队并参加比赛。 

(3)组织开展象棋比赛。 

(4)组织开展拔河比赛。 

(5)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16.开展年度述职和测评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爱岗敬业、劳动模范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承办单位: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决定成立汾阳市水务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路进春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于  正 (党组成员、引文中心副主任) 

副  组  长:张晓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源海 (党组成员、引文中心主任)   

赵鹏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静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世永同志兼任,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体协调工作;黄成平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领导组成员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承办的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汾阳市水务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