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水字〔2021〕51号

各股室站、下属单位:

现将《汾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年底上级资金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项目清零。 

特此通知 

汾阳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吕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吕梁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市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吕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在建水利工程及早完工验收,尽快发挥工程效益,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水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2020年(含2020年)以前已下达的中央、省级资金投资水利项目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对2021年(含2021年)以后中央、省级资金安排的水利项目,中央资金要求完成年度投资90%以上,省级资金要求完成年度投资的80%以上,次年全部完工验收,工程如期实现动态化清零。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梳理及制定计划阶段(2021年5月中旬到5月底)。按年底清零的总要求,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站对历年未完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5月底前按项目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底)。6月底前三泉超采区地下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试水运行;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开工建设,11月底前主体工程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31日)。工程项目承办股室在做好工程扫尾的同时开展完成验收,并做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汾阳市郭庄泉域三泉超采区地下水源置换工程; 

(二)汾阳市花枝水库工程; 

(三)汾阳市南马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四)汾阳市郭庄泉域石门沟超采区地下水源置换工程; 

(五)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及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六)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七)其它上级投资项目。 

由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督办,项目承办股室具体组织实施推进,按时完成上级投资水利项目清零年度任务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清零行动是提高水利行业形象,确保国家投入的水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工作,成立汾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零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清零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 

组      长: 路进春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张源海  党组成员、引文中心主任 

副  组  长: 张晓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鹏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  正  党组成员、引文中心副主任 

张静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 各项目承办、协办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主任由段林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开展推进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清零行动,负责进度统计、会议调度及日常其他具体工作。 

(三)扛起责任。项目实施股室是本次清零行动的责任主体,按照承担的项目,分别制定推进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强化协调。要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审批、供电、供热、通讯等相关部门和项目涉及的镇村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五)注重管理。要注重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参建单位的作用,形成业主、设计、监理、施工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批复工期完成,逐步实现项目清零常态化管理。 

(六)严格督办。领导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调度、会商,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推进进度汇报领导组。领导组对严重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督办,帮助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