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 知
汾水字〔2021〕59号
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
2020年度《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经局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水务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20年4月修订)
为适应机构改革变化,规范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明确局机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和职责,迅速、有序、高效处置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组 长:路进春(党组书记、局 长)
常务副组长:张静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 组 长:张晓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源海(党组成员、引文中心主任)
赵鹏举(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 正(党组成员、引文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工作分工
路进春局长:负责组织部署全面工作
张晓涛副局长:负责平川低洼区抢险工作
张源海主任:负责边山区抢险、水库防洪调度、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赵鹏举副局长:负责河道水文、河道工程抢险工作
张静江总工程师: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于正主任:负责后勤保障、宣传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构
(一)应急工作小组
为适应防汛工作需要,设立5个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以及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为各股、室、站负责人,统一组织协调本组工作。各股室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沟通能力的人员参加应急工作小组。
(二)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与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赵 建
成 员:防汛办、水保监督站其他人员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灾情、险情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动态。
2、气象水文组
组 长:张昭文
成 员:水资办其他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水文预测预报信息和各地降雨、风力情况,了解掌握河道水情、水库水情。
3、河(沟)道安全组
组 长:李文强
成 员:河道站其他人员
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市各条河道(段)的安全运行状况;配合做好河道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监督各河道(段)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等上岗到位和巡查情况。
4、工程抢险组
抢险组分两个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下表:
小组长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和分析重点防洪排涝区域的水库、堤防、水闸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生险情后,指导和协助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
抢险第一小组组长 | 段林旺 | 抢险第二小组组长 | 赵 建 |
队员 | 张富斌 | 队员 | 赵 强 |
刘 杰 | 赵宏峰 | ||
郭长凯 | 雷天宏 | ||
赵吉乾 | 李德锋 | ||
李建军 | 刘 润 | ||
刘 帅 | 贾锦飞 | ||
李志强 | 宋昊海 | ||
段建宽 | 张宇萌 | ||
高 扬 | 王文冠 |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世永
成 员:办公室其他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视频会议系统、自动测报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防办通讯设施、不间断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应急工作后勤保障、车辆调度、电话、供电等有关保障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程序
值班人员根据监测和接收的汛情、旱情,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立即报告局长或其分管副局长,由局长决定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到岗到位,并按各自职责作出应急响应,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本预案启动后,市水务局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市级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通报有关情况。
(二)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工程险情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召开防汛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召开市防汛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发生后,应及时派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
(五)发生旱情时,根据旱情发展,对旱情形势及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为汾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指挥依据。
五、预案的实施
(一)启动预案后,市水务局作全面动员,围绕防汛、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中心,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力量,全力处置防汛应急工作。
(二)各应急工作小组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部署并完成以下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加强值班,全面掌握气象情况、水雨情、工情和险情,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根据要求对强降雨和洪水及时进行预警;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防汛、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准备情况。
2、对水库、水闸、堤防、小流域等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重点区域进行监测。指导、协助和监督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
3、组织分析当前防汛形势,研究对策,提出防御洪水调度方案。了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对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进行跟踪了解,分析发展趋势,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抢险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最新汛情或险情;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防汛决策指挥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组织召开防汛紧急工作会议前的材料准备、通信准备、调度方案准备以及人员调度准备。
5、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6、掌握全市水库等水利防洪工程以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小流域地区的安全情况,监督全市水库、水闸、重要堤防在汛情紧急情况下的巡查;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派出工作组赴洪涝严重影响地区、水利防洪工程险情发生地,指导和协助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
7、及时提出水旱灾害防御补助经费安排意见,督促各乡镇(街道)抓紧修复水毁工程。
8、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所需的车辆调度、安全保卫、后勤生活、通讯、供电、环境卫生等有关保障工作。
9、当发生干旱时,加强对水利灌溉工程的管理,及时协调水源调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抗旱灌溉工作。
(三)洪涝灾害、水利防洪工程险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宣布结束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状态;并提出下一步防灾减灾和抢修水毁工程等工作措施,配合受灾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进行生产恢复自救,尽快完成灾区的重建工作。
六、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保障
(一)局各股、室、站必须把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上岗到位。
(二) 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 各应急工作小组应掌握汛情、旱情和工情,保障有关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的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当抓好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承担本预案规定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对各自管辖的已建和在建工程进行度汛方案编制、审核,对防汛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治。干旱灾害发生后,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参与抗旱救灾具体工作。
具体如下:
(一)供水中心:发生洪涝灾害时,做好各供水站及供水管网的防洪工作;遇到旱情时要加强农村人畜饮水保障工作。
(二)河道站:做好全市河道、沟道的堤防巡查工作;
(三)农水股:做好骨干排退水渠道的防汛安全工作,科学指导农村抗旱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做好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发挥好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抗旱用水调度作用。
(五)抗旱服务队:负责调运应急水源,开展流动灌溉,进行抗旱设备的维修、配套,保障饮水困难地区的饮水安全等。
(六)防汛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八、附则
本预案由汾阳市水务局编制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