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水务局 关于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汾水字〔2025〕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履职担当和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要不断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乡、村、组、户”四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水旱
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合力,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根据最新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要通知到户到人,并予以公示。各级责任人4月底前进行公示,通过各类媒体或在显著位置贴板公示,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预案修编,及时开展宣传培训演练
各镇(街道)要在5月中旬前及时修编完善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报市水务局备案。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宣传册、明白卡、微信等方式宣传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同时,各镇(街道)要组织本辖区内山洪防御责任人进行培训,做到镇、村、组全覆盖,要求所有责任人明白危险村基本情况;及时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并组织辖区内所有山洪灾害防治村开展山洪灾害撤避演练。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镇村两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河道堤防、险工险段、涉河建设项目、骨干退水渠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完善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安全。此项工作要在4月20日前完成。
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镇(街道)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预警、转移撤避工作,切实落实好山洪灾害镇、村级预警员的预警预报职责,掌握摸清辖区内山洪灾害风险危险区底数,明确并定期巡查转移路线和安置点。镇村两级要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山洪灾害防治预警设施进行汛前巡查检修。汛期要加强山洪灾害隐患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完善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传递工作,接到调度、预警、应急响应等指令要坚决迅速执行,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值班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值班规程,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传达至有关领导以及一线人员,并与一线人员随时联系掌握雨情、水情、汛情,严禁擅离职守,遇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特别是出现较大的水情、险情、山洪灾害等紧急情况时,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和跟踪续报,遇有特别重要的情况可越级上报,确保市水务局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把握水旱灾害防御的主动权。绝不容许出现瞒报、迟报、不报等情况。
汾阳市水务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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