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一)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水利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主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水利规划。(三)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四)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等工作。(五)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的安全的监督,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法制股)、水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运行管理股、河务股、农村水利股5个;局属事业单位有水利发展中心、水资源保护中心、2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水务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3031.4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65.4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1.4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65.48万元。增加原因是:中央、省、地、市各级资金安排项目增多。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项目,严格立项审批手续,主要集中用于重点项目。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无变动。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无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031.43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1965.4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26.2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7.02万元。减少原因是:因机构分流,人员减少,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2505.1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312.50万元。增加原因是:中央、省、地、市各级资金安排项目增多。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项目,严格立项审批手续,主要集中用于重点项目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3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征收计划280万元,比2021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80万元,增加原因是: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罚没收入2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是:严格水政执法,查处违法案例。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7万元。比2021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依据“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接待任务增多。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1.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43.39万元,较上年增加2.0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汾阳市水务局单位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2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1. 绩效管理情况

  1.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水务局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1.43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水务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汾阳市水务局(29项)

  1. 水务局退役士兵2022年工资225.71万元

  2. 临时工工资4.51万元

  3. 驻村工作队补助1.25万元

  4. 水库水闸日常管护经费15万元

  5. 水库水闸日常管护费10万元

  6. 禹门河中心运行经费10万元

  7. 禹门河中心运行维护经费15万元

  8. 水资源一般公务业务费——政府采购项2.68万元

  9. 水资源一般公务业务费19.32万元。

  10. 单位运转经费(水务局)6万元

  11. 汾阳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奖励18.51万元。

  12. 凿井队2022年医保缴费1.12万元

  13. 河长制办公经费7.45万元

  14. 河长制办公经费——政府采购2.55万元

  15. 磁窑河汾阳段河道治理东社村农桥改造工程费用318万元

  16. 磁窑河汾阳段河道治理韩家桥村农桥改造工程费用325万元

  17. 磁窑河汾阳段河道治理演武镇农桥改造工程费用329万元

  18. 磁窑河汾阳段河道治理中上达村农桥改造工程费用328万元

  19. 汾阳市郭庄泉域石门沟超采区地下水源置换工程443.24万元

  20. 花枝水库占地款26.25万元

  21. 磁窑河汾阳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测设计费用125.25万元

  22. 汾阳市头道川河、蔚家沟河治导线规划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28.9万元

  23. 水质检测经费共计20万元。

  24.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共计维修养护99万元。

  25. 防汛工作经费17.37万元

  26. 防汛工作经费——政府采购2.63万元

  27. 栗家庄村西头沟山洪应急治理工程103.43万元

  28. 人员支出482.86万元

  29. 公用支出43.39万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5441.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1.0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6.01%;固定资产净值168.0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09%;在建工程26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9.21%;公共基础设施1724.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1.70%,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净值168.03万元,其中: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2. 通用设备113.13万元,占67.43%。其中:车辆21.13万元,占12.58%,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

3、专用设备40.83万元,占24.30%。

4、图书档案2.1万元,占1.25%。

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97万元,占7.12%。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03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1.43元,无财政专户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2022年支出预算3031.43元,其中:基本支出526.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4.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1万元),项目支出2505.18万元。

2023年收入计划为333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34.57万元,无财政专户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2023年支出计划为33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22.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7.73万元,个人家庭补助8.81万元),项目支出2755.70万元。

2024年收入计划为366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8.03万元,无财政专户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2024年支出36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4.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5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9.69万元),项目支出3031.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持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治导线:为稳定河势流路,在河道两岸布设整治工程所规划的水边线,也称整治线。制定治导线,要充分运用河床演变规律及利用河道现在工程与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因势利导,建立整治工程控导段及配合水流与河床相互制约的边岸线,形成有规则的河道。

十三、"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汾阳市水务局

2022年 5月24日

  附件:
    1、2022年水务局本级单位绩效导出.rar     2、水务局单位市县通用预算公开表2022年(2位小数点)_2022-05-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