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有人员3名,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核算。因此无人员经费。主要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纳入收购储备的土地进行洽谈费用、调查、评估、规划及前期开发,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是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方案;收购储备土地并建立土地储备库;实施土地供应前期的开发准备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组织土地储备中的融资工作,落实并管理储备资金;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全市土地收购储备计划。2018年度共收储文峰西段棚户区拆迁改造、盘龙街棚户区拆迁改造等12宗国有建设用地地,面积共计31.6956公顷,已通过土地监测监管。
    2、对纳入收购储备的土地进行洽谈费用、调查、评估、规划及前期开发。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
    四、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本部门2018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无下属单位的部门决算。
    五、2018年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7272.07万元,支出总计5272.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了7194.67万元,支出增加了5194.6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了7272.07万元,支出增加了5272.07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收购储备的数量比2017年增加、2017年土地收储资金大部分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核算,而2018年在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算,致使2018年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与预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只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六、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7272.0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储资金5272.07万元,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了7272.07万元。
    七、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支出5272.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72.07万元,占比100%。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了5272.07万元。
    八、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72.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72.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7194.67万元,支出增加了5194.6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了7272.07万元,支出增加了5272.07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收购储备的数量比2017年增加、2017年土地收储资金大部分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核算,而2018年在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算,致使2018年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与预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只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十、2018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272.07万元,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77.4万元增加了7194.67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272.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72.07万元,占比100%),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7.4万元增加了5194.67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了7272.07万元,支出增加了5272.07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收购储备的数量比2017年增加、2017年土地收储资金大部分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核算,而2018年在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算,致使2018年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与预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只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十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年初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决算0元相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年初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决算0元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年初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决算0元相比无变化。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元。与年初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决算0元相比无变化。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核算,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2个。
    1、汾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及禹门河新区土地储备补偿资金3000万元。为完善我市教育机构,市政府拟收储西河乡北门村150亩土地用于建设我市职业教育中心,禹门河西南侧土地2012年开始收储。目前该项目的资金已拨付,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土地储备补偿资金849.15万元。因我市城区无视处理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原污水处理厂项目另行授权经营,收储总价849.15万元。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到位,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五)非税收入征收情况说明
    无非税收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各项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支出的总和。
 
 
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