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为市编办核定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8月;2011年5月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增设科研所,为我局所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

   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工程股,业务股,管护股,工会,科研所等7个职能股室,下属企业有汾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造价和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合同监督,检查,管理。

   现有职工人10人,其中:园林绿化管理中心9人,科研所1人。经市纪检委核批,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15辆。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8年工作任务

   一、积极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在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和吕梁市的要求,我中心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汾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严格审批、强化监管,为园林绿化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继续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确保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绿地率达到规定标准。

   三、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全面实施各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1、启动小相河绿化工程建设。

   2、推进禹门河与汾酒大道交汇处景观绿化建设,争取2018年6月完工,新增绿化面积9.91万平方米。

   3、完成城市广场、四中、五中绿化改造。

   四、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园林“四创建”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工作任务,我中心将协调各部门单位,继续做好园林单位、园林道路、园林小区、星级公园(小游园)的申报创建工作,力争再创建一批园林星级单位、道路、小区和游园。      

   五、科学养护、依法管理,巩固和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把园林养护工作市场化,并按照《汾阳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继续对全市绿化进行精细化、高标准管护。同时强化对绿化公司承包养护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中心下属管护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定报酬、奖优罚劣的责任机制。对破坏绿化成果的个人、行为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惩治。

   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好准备工作

   今年,我中心积极开展基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科学规划设计,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好准备工作。

   二、园林绿化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扎实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全年共实现新增绿化面积8.34万平方米。

   1、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投资3600余万元,实施了禹门河与汾酒大道交汇处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8.19万平方米,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休息游玩场所。

   2、市区园林绿化调查摸底情况

   11月1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会后,我中心对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的绿化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市的绿化状况。

   三、园林“四创建”情况

   今年,汾阳市第四中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被命名为吕梁市园林单位,汾府景观小区、安泰苑小区被命名为吕梁市园林小区。

   四、园林绿化管护情况

   今年以来,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以建设“三五战略”和巩固绿化成果为目标,以绿化工程、管养两大板块为抓手,细化了绿化养护任务分解,明确了街道、公园、广场包保责任人,强化绿化养护日常考核和纪律约束,较好地完成了绿化苗木的浇灌作业、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绿化保洁和美化修剪等工作。

三、 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四、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综合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总收入为659.19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9.6912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2410.6291万元减少1751.43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926.9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5.5502万元。)原因是:财政安排工程款项目减少。2018年收入预算为501.5707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为659.1912万元,相比较增加157.62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和工程款项目安排比预算增加。

   2018年总支出为2666.7816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189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59214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66.13万元增加300.6516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1731.6105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2.262142万元。)原因是:工程款支付增加。2018年预算支出为501.5707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2666.781636万元。相比较,增加2165.210936万元。主要是工程款项目支付及人员调资支出。

   2、我中心收入都是财政拨款收入,所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与综合收支情况相同。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56172元。(其中人员经费89.7602万元,比2017年87.65万元增加6.406172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1人。公用经费4.295972万元比2017年4.75万元减少0.454028万元。原因是节约资金,压减公用支出。)项目支出2465.53597万元比2017年439.69万元增加2025.84597万元。原因是上年结余工程款今年支付。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93.9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7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387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407.64万元。相比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数94.056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6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95972万元)比预算资金增加0.12547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加。201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465.53597万元,年初预算407.64 万元,相比较增加 2057.89597 万元。主要是财政安排工程款项目支出增加。

   4、2018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2161万元。

   5、我中心不涉及非税收入项目。

   6、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无。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8194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1.1554万元减少0.335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2万元减少1.1805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1943万元,比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1.18057万元,比上年决算1.1554万元减少0.33597万元,原因是:2018年车改后,公车使用减少。

   2、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决算相同。与年初预算一致。

   3、本年度无出国出境支出。与上年决算相同。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奖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工用房水电费、办工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我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

    2018年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采购支出总额438.583922万元,比采购预算金额445.485万元减少6.901078万元。单位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节约利用财政资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3.2639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金额14万元,其它业务用车15辆,金额221.106万元。合计金额235.10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中心对管护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财政预算拨款金额2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绿化的关乎和养护工作。这个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全市绿化工作的开展,浇水、刷白、防虫、修剪、补植补栽、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汾阳市三季有花、四季常绿,昼夜见景,充分利用了植物的生命特征与动态特征。乔、灌、草相结合,构筑成丰富的天际线和林源线,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为提升全市品味,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2018年度我中心对绿化队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财政预算拨款金额105万元。主要用于绿化队人员支出和保证基本运转。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加强了对绿化队考核责任制,责任到人提供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提高职工生产生活积极性。发挥职工力量,鼓励职工投身全市绿化工作,为建设美丽汾阳做出贡献。

2019.11.5

  附件:
    1、汾阳市园林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