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乡深入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为我乡的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大大的改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 

  一、基本情况 

  栗家庄乡政府属于独立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总面积131.99平方公里。辖34个行政村。总户数8707户,总人口23871人。乡村劳动力资源15767个。确权后的耕地面积62712亩。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我单位共有人员44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19人,五星级3人。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乡镇经济工作,指导乡镇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收支执行情况 

  栗家庄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05392.74元,上年结转结余1829983.79元,支出总计11215250.24元,年末结转结余820126.29元。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05392.7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决算减少1386493.09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转到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2、上年结转1829983.79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支出总计11215250.24元,比2017年增加668206.64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初结余较上年有所提高。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293.58元,社会保障支出1699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9553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700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147483.66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00元,其他支出450000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20126.29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栗家庄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10205392.74元,基本支出7699055.2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77635.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821419.9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项目支出3516195元。包括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河堤村消除安全隐患工程设施、村级转移支付经费、修缮办公场所费用、乡村环境治理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等。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419.91元,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334416.93元,减少512997.0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城乡环境整治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95121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52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无,交通费超支25521元,是因为我乡常年对护林防火、非煤矿山、防汛、地质灾害等突发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全年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巡逻,导致交通费增加,而护林防火,安全巡查等专项工作交通经费不在核定的预算标准之内;另外各村党建等工作需要乡政府派人指导,个别村的非法上访接访等问题也让交通费陡增。综上所述,导致了交通费超支。今后我乡将严格控制交通费超支问题,力争不超出预算限额。 

  九、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计20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01万元,固定资产124.46万元。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需要公开的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栗家庄乡人民政府 

                                                  2019112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栗家庄乡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