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汾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财务不独立单位共40个,其中包含有:
史志办 信访局 编 办 扶贫办 档案局 工商联
妇 联 团 委 市委办 机要局 政法委 文 联
直属工委 新闻办 宣传部 统战部 科 协 (共22个)
只有公用经费的单位有:
扶贫基金会 民盟 民建 民革 民进 农工民主党 九三学社 老促会 市委督查室 涉法涉诉信访中心 关工委 对台办 五城同创办公室 市委610办公室 文明办 宗教局 网络舆情中心 老龄人才协会(共18个)
共有在职人员299人,其中行政人员133人,行政工人
14人,事业人员56人,参公人员96人,共有退休人员
138人。
二、汾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保证行政中心、东一环办公区、卫生计生办公区、民政福利中心四处集中办公区的日常运转,包括水费、电费、取暖及办公场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核算财务不独立单位的工资发放和经费收支。配合市级各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2016年总收入72520241.35元,比2015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58237271.00元增加14282970.35元。其中财政拨款:60323681.5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96559.85元。
2016年总支出 59110709.8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09531.50元,总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 35372027.96元,公用经费支出23738681.89元。
1、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招待费支出35548.00元 比上年决算数99625.00减少64077元,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5413.61元,比上年决算数 2790011.81元减少984598.2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用。
3、公款出国出境 50000.00元 ,比上年决算数0元增加50000.0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工作需要出国出境。
4、 2016年执行政府采购650810.00元,其中货物413210.00元,服务性项目237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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