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汾阳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共有在编人员1人,无车辆。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政策和精神,积极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把救助资金用到每个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上。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635506.0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635506.00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385506.0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385506.00 元。
2、政府性基金250000.0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50000.00 元。
3、财政专户 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 元。
原因是我单位是2016年新增单位。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589472.93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89472.93元。
1、基本支出589472.93 元,比上年增加589472.93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是2016年新增单位。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000 .00 元/人年计算,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取暖费按照 2800.00 元计算,交通费按照 0 元/辆计算
2、项目支出 0 元。比上年增加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三)非税收入征收
2016年收费征收 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 元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因素是:……;罚没收入 0 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 0元增加(减少) 元,增减因素是:……。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 0 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 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0 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 元,
2、 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 元,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元,
六、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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