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拘留所座落在汾阳市汾介公路与汾孝大道交汇处西北段,现有民警共13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是集办公区、拘室区、功能区、文体活动区于一体,全年收拘量达800人左右的市级小型所。拘留区设9间拘室(内单设严管拘室、普管拘室、女拘室)其设施齐全,整洁明亮,通风透气,全部实行床位制(设40个床位);功能区内集体餐厅、学习室、娱乐室、图书室、一应俱全; 办公区内接待室、值班室、监控室、管教室、矛盾化解室、会见室。无公车。固定资产为850764万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拘留所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拘留所执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办理收拘、提询、会见、出所、请假,提前解除、深挖犯罪线索等,规范履行被拘留人员权利义务告知手续,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齐全规范同时对收拘、提询、会见、出所、管理教育、室外活动等,做到24小时全方位巡视监控,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防被拘留人员脱逃,自杀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监所安全。加强监所文化建设。根据日常拘押量和设施布局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勤务岗位,合理安排警力,优先勤务运行模式,发挥最佳勤务效能。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463574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 169876 元。其中: 

  1、一般公共决算463574元,比2015年减少169876 元。 

  2、政府性基金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3、财政专户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 0元。 

  (二)支出决算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2016年支出决算463574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69876元。 

  1、基本支出137530 元,比上年增加408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6年在押人员稍多。其中:临时人员工资支出22980元,办公费4447.5元,印刷费2450元,维护费17861.5元,被装购置费1249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0元,医疗费1240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927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00元。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0元测算,主要由于:无正式人员编制。取暖费按照 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0元测算,无公车。 

  2、项目支出326044元。比上年减少17395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5年房屋建设,2016年房屋修缮。 

  3、(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看守所收费征收计划0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0元增加0元,增减因素是:无征收;罚没收入0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0元增加0元,增减因素是:无征收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37530元,其中:临时人员工资支出22980元,办公费4447.5元,印刷费2450元,维护费17861.5元,被装购置费1249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0元,医疗费1240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927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00元。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0元测算,主要由于:无正式人员编制。取暖费按照 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0元测算,无公车。 

  、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 0 元。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50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公车。 

  2、 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招待。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人员出国。 

  、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决算。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普通拘室,用于拘押一般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被拘留人员。 

  严管拘室,用于拘押违反管理规定等行为被拘留人员。 

  附件:
    1、拘留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