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看守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总占地面积1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全所共配备民警31名,人员编制均在汾阳市公安局。其它工作人员14人,是一所设计关押量400余人的现代化看守所。公车1辆。固定资产为1103.24万元  。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汾阳市看守所紧紧围绕市局和上级业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主要工作任务如下:窗口民警坚持做到优质服务,给来所办理业务的同志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监控巡视民警坚持做到勤观察、勤看屏、勤纠违、勤巡视,以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监所安全;管教民警坚持做到分管的监室秩序保持好、内务卫生整理好、基础台帐登记好、思想动态掌握好、深挖犯罪成效好,以扎实的工作确保监室稳定有序,服务公安现实斗争;医务室医生、护士坚持做到每日巡诊到位、定期大查房到位、给患病在押人员治疗到位,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坚持做好后勤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看守所一切正常运转,确保监所的安全。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224527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691920  元。其中:

1、一般公共决算224527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691920元。

2、政府性基金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  0元。

3、财政专户0 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 0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2268712.92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758812.37元。

1、基本支出1582912.92 元,比上年增加73012.3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在押人员人数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0 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正式人员编制在公安局所以无。取暖费按照150000 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60000元/辆测算,1辆公车。

2、项目支出685800元。比上年增加685800 元。增加变动原因是:看守所房屋维修。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看守所收费征收计划  0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  0元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因素是:无征收计划;罚没收入0  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  0元增加(减少)   0元,增减因素是:无征收计划。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  0 元。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000   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9095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60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9095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减少了1辆囚车。

2、 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招待。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人员出国。

六、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决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纠违:纠正违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

台账:明细纪录表。单位为了加强管理、更加详细地了解值班的信息而设置的一种辅助账簿,没有固定的格式,没有固定的账页。

 

  附件:
    1、看守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