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汾阳市东一环政务大厅八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主要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查处图书、音像、印刷、网吧、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文化市场的违规行为。实有人数为4人,现有执法车一辆。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查处图书、音像、娱乐、印刷、网吧、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文化市场的违规行为。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528224.76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92669.76元。其中: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1、一般公共决算528224.76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92669.76 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413940.76元,上年结转为114284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92669.76元。  

  1、基本支出413940.76元,比上年增加92669.7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收费征收计划 60000元,与上年同等。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8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0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以及公务用车维护及共计80000元。  

  七、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4、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活动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
    1、文化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