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汾阳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批准成立的临时性办事机构,负责汾阳市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协调和赔偿工作,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拨款;共有工作人员2名,均为从其他单位抽调。 

  无车辆,资产分别为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必需品。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单位继续承担部分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赔偿工作。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20000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 

  1、一般公共决算20000 元,与2015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 0元,与2015年持平。 

  3、财政专户 0元,与2015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9070元,较上年减少10930元。 

  1、基本支出9070 元,较2015年减少10930元。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0元。与2015年持平。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收费征收计划 0元。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 0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5000 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0 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000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车辆开支。 

  2、 公务接待费 0元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六、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集中供热是指集中热源所产生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供给一个城市生产、生活所需热量的方式。 

    

    

    

  附件:
    1、2016年度组织部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