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公安局共有39个科、所、室、大队,其中有16个派出所:城区5所为西河派出所、太和桥派出所、文峰派出所、辰北派出所、南薰派出所,农村11所为三泉派出所、石庄派出所、杨家庄派出所、栗家庄派出所、阳城派出所、演武派出所、肖家庄派出所、冀村派出所、杏花派出所、峪道河派出所、贾家庄派出所;23个科室队分别为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指挥中心、法制科、政工科、办公室、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巡逻防暴大队、反恐大队、食药侦大队、督察大队、信访科、警务保障室、后勤服务中心、信通科、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2018年6月停用)、拘留所(2018年5月停用)、交警大队。

其中16个派出所,除西河、太和桥派出所为正科级单位外,其余派出所均是副科级建制。局属其他单位是副科级建制的有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看守所、指挥中心和法制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汾阳市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9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733.28万元、支出总计12733.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456.13万元,下降25.92%,支出总计减少4456.13万元,下降25.92%。主要原因是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雪亮工程”支出6540.4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9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6.93万元,占比94.37%;其他收入635.78万元,占比5.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7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4.11万元,占比53.22%;项目支出5744.14万元,占比46.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53.84万元、支出总计11653.8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817.73万元,下降29.2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817.73万元,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雪亮工程”支出6540.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8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81.8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雪亮工程”支出654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6.05万元,占比49.26%,日常公用经费5774.04万元,占比50.7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8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303.01万元,占99.32%;卫生健康(类)支出59.1万元,占0.52%; 支出17.98万元,占0.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999.13万元,支出决算1138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4%。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8999.13万元,支出决算113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0%,用于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项目。较2019年决算减少4315.47万元,降低27.63%,主要原因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雪亮工程”支出6540.4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59.10万元2019年决算增加了59.10万元,主要用于抗击疫情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其他支出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17.98万元2019年决算增加了17.98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公用经费108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5.40万元,支出决算2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0.17%,比2019年增加69.12万元,增长42.88%,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71.2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68.4万元,决算支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年初预算180万元,决算支出152.8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84.89%;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7万元,决算支出6.2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89.14%;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22万元,比2019年增加295.40万元,增长37.50%。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比上年增加而提高了机关运行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6.5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出警和办案;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20年反恐巡逻公共服务费828.77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各个街道的治安巡逻、处置突发事件,对维护我市社会稳定,预防侵财案件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2、2020年汾阳市雪亮工程项目投资631.86万元,主要在全市境内建设网络设备,对于提升城市可视化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行政运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1、汾阳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