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救助管理站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民政厅《救助管理办法》的各项政策文件。对在我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提供衣、食、医、住、返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关爱服务;政策宣传;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为3人,实有在编人员3人,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救助站日常事务)、救助室(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护理室(对在救助站滞留的行动不便的流浪人员进行日常护理)、厨房(为流浪人员和救助站值班人员提供日常生活饮食)、财务室(负责核算救助站的所有开支,并向上级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单位配备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8.13万元、支出总计119.3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2.94万元,下降63.28%,支出总计减少14.23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返乡救助工作无法开展,流浪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同时由于上年结转结余金额较大,因此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6万元,占比67.01%;项目支出39.36万元,占比32.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13万元、支出总计119.3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2.94万元,下降63.2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4.23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返乡救助工作无法开展,流浪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同时由于上年结转结余金额较大,因此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0万元,增加6.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及根据晋教基(2016)4号文件精神增加特殊教育津贴。其中,人员经费97.89万元,占比89.42%,日常公用经费11.58万元,占比10.5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4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2.76万元,支出决算1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32.76万元,支出决算1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6%,用于人员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6.8万元,增加6.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及根据晋教基(2016)4号文件精神增加特殊教育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01万元,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公用经费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的76.80%,比2019年减少0.57万元,下降22.89%,主要原因是:救助站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中心调拨时已经接近报废,2020下半年因无法维修停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2019年增长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2019年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较2019年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较2019年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较2019年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92万元,较2019年减少22.89%;主要原因是:救助站公车由机关事务中心调拨时已经接近报废,2020下半年因无法维修停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2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名称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支,涉及预算资金3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96%。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境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提供衣、食、医、住、返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关爱服务;政策宣传;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36万元,执行数为3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对救助对象实现应助尽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单位公务用车老旧,限制了主动救助的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向上级积极争取更换车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主动救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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