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我队2020年将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以“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三化”要求为重点,不断完善监察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二是以打击违法用工,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材料监督审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提高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行为的自觉性,及时受理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确保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年末,书面审查工作覆盖率达到85%以上,日常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50家。三是以劳动保障“两网化”系统运用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系统和社区网格的作用,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劳动保障体系,推进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未达工作计划目标需要财政资金支持。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人员编制29人,在职人员30人, 实有小型车辆1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50万元、支出总计123.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2万元,下降1.24%,支出总计减少1.8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办公室搬迁办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0万元,占比94.67%;项目支出6.56万元,占比5.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50万元、支出总计123.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52万元,下降1.2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8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办公室搬迁办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办公室搬迁办公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09.65万元,占比89.10%,日常公用经费13.41万元,占比10.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0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6.62万元,支出决算1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6.62万元,支出决算1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2019年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2020年减少了办公室搬迁办公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66万元主要包括资福利支出109.66万元公用经费6.84万元,主要包括品和服务支出6.46万元,资本性支出0.3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24万元,完成预算的89.60%,比2019年增加1.0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车辆老旧,导致燃油费用、车辆修理费用增加。

(二)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XX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XX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20万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