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1. 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

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旨在管理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业务,督促其履行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劳动用工监管和劳动监察。

  1. 机构设置情况

本套报表涵盖了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1个单位。2020年度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8人,年末实有在职1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合计18人。

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2020年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0.21万元、支出总计178.2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1.01万元,下降34.84%,支出总计减少78.04万元,减少30.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导致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9万元,占比98.88%;项目支出2万元,占比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21万元、支出总计178.2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1.01万元,下降34.8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8.04万元,下降30.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导致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04万元,下降30.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导致收入支出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164.52万元,占比92.28%,日常公用经费13.77万元,占比7.7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2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2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6.69万元,支出决算17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56.69万元,支出决算17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用于支付单位的基本办公费用及职工调资。较2019年决算减少78.04万元,下降30.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导致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52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64.52万元;公用经费11.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74万元,资本性支出4.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20万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1.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