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具有以下职能: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2、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度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驻汾单位和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7、执行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名。编制车辆1辆,实有1辆。
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名。编制车辆1辆,实有1辆。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制文件汾阳市医疗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75.49万元、支出总计1193.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9.88万元,降低21%,支出总计增加410.7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1年设立重大疾病(变故)基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7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49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3万元,占比6%;项目支出1085.32万元,占比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5.49万元、支出总计1193.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09.88万元,降低2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10.7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1年设立重大疾病(变故)基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0.7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1年设立重大疾病(变故)基金。其中,人员经费1114.49万元,占比93%,日常公用经费37.56万元,占比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152.05万元,占97%;其他(类)支出41万元,占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5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1.54万元,完成预算的62%,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活动较多,外出检查等组织频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2020年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是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共0人次。
国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2020年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是2021年我单位无国公出国(境)发生。全年国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1.54万元,完成预算的62%,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长7%,主要是2021年公务活动较多,外出检查等组织频繁。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业务和医保基金监督检查。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万元,比2020年减少3.6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等减少,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业务和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13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4个项目分别为:办案业务费、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大疾病(变故)基金、城乡医疗救助。组织对 2021年度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4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1 年度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医保局2021年不是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单位。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医保局本级无重点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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