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正科级行政预算单位,是政府主管质量管理、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检测;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全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指挥、调度12315、1236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监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1、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发展政策,对“质量强市”工作提出建议。推进名牌战略,开展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质监部门做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事宜。配合上级质监部门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负责防伪产品生产的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2、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指导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查处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上级质监部门、市政府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3、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组织实施非食品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和统一管理农业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6、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市场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质量监督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合同信息股、综合执法队、离退休管理办公室17个内设机构和非公党建办。

  2、派出机构

  我局下设7个基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城镇工商质监所(副科级)、杏花工商质监所(副科级)、三泉工商质监所(副科级)、演武工商质监所、峪道河工商质监所、冀村工商质监所、阳城工商质监所。

  3、直属事业机构

  汾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副科级。

  4、人员设置

  行政人员编制117人(后调出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32人。实有在职人员131人,其中:行政人员97人,事业人员34人。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16067181元,比2018年预算15461418元增加605763 元。

  三、2019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营商环境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以更加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

  (二)以确保安全为目标,着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方面要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近两年来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完善,把有效措施用制度巩固下来,不断研究创新,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三)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开展打击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本部门2019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6067181元,比2018年预算15461418元增加605763 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6067181 元,比2018年预算15461418元增加605763元。变动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资,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及标准化方面等工作。

  2、政府性基金0 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0 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16067181元,比2018年预算15461418增加605763元。

  1、基本支出14078931元,比2018年预算14563918减少484987元。变动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调出、死亡人员,坚持厉行节约,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合计2358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2019年集中供暖取暖费139700元;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8辆合计200000元。

  2、项目支出1988250 元,比2018年897500元增加109075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1、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经济活力;2、强化安全生产及特种设备监管工作;4、增加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及标准化工作等。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罚没收入征收计划200000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237363减少37363元,增减因素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我局工作主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

  五、2018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8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202250 元,具体项目如下:

  1、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贴42500 元,主要依据汾组通(2019)10号文件,用途生活、交通、通讯补贴,测算标准选派驻石楼、兴县的农村第一书记根据每人每天120元*250天,我市任第一书记的根据原文件精神每人每天50元*250天,项目资金来源财政列支,绩效目标及经济效益是加强基层组织和推动精准扶贫,维护稳定。

  2、标准化工作经费100000元(待定),主要依据《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8)25号),初期预算主要用于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化日常监管,项目资金来源财政列支。绩效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质量检验费项目1059750元,主要依据汾政办发(2018)54号、汾政办发(2018)67号,用途大气污染防治,测算标准全市车用油品147批次,检验费2000元/批次,车用尿素25批次,检验费2370元/批次,2018年秋季已完成。2019年春秋各检验一次,项目资金来源财政列支,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是对车用汽油、柴油及车用尿素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六、2019“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12000 元。比2018预算数291400元减少79400 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00000  元,比上年预算278400减少78400 元。

  变化原因是:1.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车运行费标准减少,坚持厉行节约的精神。

  2.公务接待费 12000  元,比上年预算13000减少 1000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2019年工作任务预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采购预算484820元,主要用于1、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2、车用油品及车用尿素的检验费。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无购买服务预算。

  九、2020年-2021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总计16067181元,其中经费拨款16067181元,罚没收入安排200000元。支出合计16067181元,其中基本支出小计14078931元、项目支出小计1988250元。

  2020年收入总计14425940元,其中经费拨款14425940元,罚没收入安排0元。支出合计14425940元,其中基本支出小计13630940元、项目支出小计795000元。

  2021年收入总计14525940元,其中经费拨款14525940元,罚没收入安排0元。支出合计14525940元,其中基本支出小计13725940元、项目支出小计80000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资产总计1325.43万元,流动资产100.62万元,固定资产1188.23万元,无形资产36.58万元。固定资产中车辆97.84万元,房屋资产540.6万元,办公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549.78万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 商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阻碍了市场经济的顺畅运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取消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

  3、"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

  汾阳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3月 20日

  附件:
    1、2019年工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