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3、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4、调查全市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有关制度,拟定具体的执行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承担市委、吕梁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汾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处级单位,属行政机关,下设事业单位有:审计中心、举报中心、信息网络中心;汾阳市委巡察办是正科级单位,属行政机关。共有在职人员96人,其中:行政人员78人,事业人员15人,参公人员3人;行政退休人员15人。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4644637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73285元;2019年支出预算14644637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73285元。基本支出12652137元,比2018年增加3600785元,在职人员96人,比2018年增加22人。增加原因主要是增设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人员工资调整和调入人员。项目支出1992500元,比2018年增加16725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巡察工作经费、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守协助市委抓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推进党的建设与时俱进。 

  2、释放改革效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要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4、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在深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5、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督办。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2019年预算包括本机关预算、中共汾阳市委巡察办预算、审计中心预算、举报中心预算、信息网络中心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4644637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7328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4644637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73285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及巡察工作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4644637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73285元。 

  1、基本支出12652137元,比上年增加3600785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调入人员。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7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项目支出1992500元。比上年增加16725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扶贫第一书记工作补贴标准比上年提高;巡察工作经费、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零星维修维护费列入项目预算. 

  (三)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025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扶贫第一书记工作补贴项目37500元,比2018年增加17500元,用于第一书记生活、交通、通讯补贴。增加原因是测算标准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为3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每人每天补贴标准12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绩效目标:是加强基层组织和推动精准扶贫、维护稳定。 

  2、信息系统建设维护项目 265000 元,主要依据《汾阳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推进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绩效目标:为全市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提供网络支撑。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000   元。比2018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849.08元。 

  1、公务用车维护费 250000 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2849.08元,增减变化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量增加。 

  2、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82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专用摄像录像设备70000元;办公家俱65800元;计算机、打印设备更新119200元;空调27000元。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46446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4637元;2019年支出预算1464463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867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04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00元。2020年预算收入127669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6934元:支出预算为12766934元。2021年预算收入127939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93958元:支出预算为12793958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实有数均为6560739.09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377.49元,固定资产5364361.60元。我单位房屋期末账面面积0.00平方米,期末账面原值0元,使用其他单位房屋面积6370.00平方米;通用设备2703707元,通用设备中车辆7辆,价值569226元,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1834834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家俱用具811890元;图书13930.6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中国共产党汾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1、2019年汾阳市中国共产党汾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