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汾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汾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02年,原名汾阳市经济贸易局,2005年改组为汾阳市经济局,挂汾阳市商务局、汾阳市国资委牌子。2010年更名为汾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汾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汾阳市商务局牌子)。 

  人员:我局现有行政编制25名,工勤人员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 名,总经济师1名,实有职工27人。 

  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股、电力与交通股、行政审批股、商贸管理股、市场建设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汾阳市节能监察大队,编制3人,实有2人。本单位有遗属补助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本单位基本职责 

    市经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4)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 

    (5)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6)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7)承担全市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和电力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9)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 

    (10)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分析、监测煤电油气运的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 

    (11)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2)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 

    (13)指导全市软件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4)承担全市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 

    (15)负责全市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16)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7)代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口岸方面的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 

    1.承担商业网点建设和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 

    2.指导全市的外商投资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编办核减我局2个公务员编制,行政退休2人,事业调走1人。项目收支预算增加幅度比较大,主要是增加汾阳市2018“煤改电”户内设备及安装费4406925元,和国资委下属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滞纳金4176849元。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山西省和吕梁市焦化污染防治推进转型升级布局,确保我市焦化产能控制在吕梁市下达任务范围之内,并完成焦化行业的环保设施配套升级。 

  (二)争取“中国厨师之乡”创建申报成功并授牌,在第三届世界酒文化博览会期间举办美酒加美筵活动,推介汾阳。 

  (三)组织不少于10户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进口博览会,开拓企业家视野。 

  (四)2019年年底,金塔山136万吨大机焦焦化项目建成,力争于20201月投产。 

  (五)对演武38户再生胶企业符合条件的,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上马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六)三供一业:7月份,完成“三供一业”设备改造,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 

  (七)国企改革:争取铺开进出口公司企业改制工作。 

  (八)抓好规上企业的培育和纳规工作,年内力争发展5--10户企业入规。 

  本部门2019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2284933 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652004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 8108084 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475155元。增加原因是:增加汾阳市2018“煤改电”户内设备及安装费4406925元和申报“中国厨师之乡”工作经费150000元。 

  2.政府性基金417684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76849元。增加原因是:国资委下属企业2018年退休人员的代垫养老金滞纳金4176849元纳入基金预算。 

  3.财政专户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2284933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652004元。 

  1.基本支出 3264939 元,比上年减少255490 元。减少原因是:去年退休2人转入机关养老中心,1人调走。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2000/人年测算,29人共计5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取暖费按照 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25000/辆测算,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保险、通行及维护费。 

  2.项目支出9019994 元。比上年增加8907494 元。增加原因是:主要用于汾阳市2018“煤改电”户内设备及安装费4406925元,国资委下属企业退休人员的代垫养老金滞纳金4176849元以及申报“中国厨师之乡”工作经费。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非税收费征收计划 0 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罚没收入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4339349元,具体项目如下: 

  1.扶贫农村第一书记下乡补助12500元,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7]2号文件精神,用途是第一书记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费用,测算标准全年工作日按250天,每天补贴标准50元。测算过程250*50=125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是争取早日脱贫。绩效目标为保障第一书记生活,推动脱贫进程。 

  2.申报“中国厨师之乡”工作经费项目 150000 元,主要依据是汾政办发【201834号文件,用途申报“中国厨师之乡”宣传费用,测算标准根据餐饮协会与服务企业的合同,测算过程宣传片的时长和宣传手册的印制册数,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是“中国厨师之乡”申报成功,绩效目标为提高我市酒类餐饮的知名度。 

  3.返还国资委下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滞纳金项目 4176849元,主要依据是:依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用途:返还正常到龄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后养老金个人代垫部分。测算标准:按照劳动局批准已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代垫部分返还。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返还正常到龄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后养老金个人代垫部分,保障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要求,为其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为社会稳定建立一种保障制度。 

  六、2019“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8000 元。比2018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72.84 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31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5827.16元,增加原因是本年预算每辆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9800元。 

  2.公务接待费7000 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7000 元,增加原因是上年没有支招待费。 

  3.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变化。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2台电脑和打印机,预算是10660元。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 12284933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108084 元,政府性基金 4176849 元;2019年支出预算122849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8846元,商品服务支出3516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88元,项目支出9019994元。 

  2020年预算收入3499757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3499757元;2020年支出预算349975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5234元,商品服务支出3738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88元,项目支出186220元。 

  2021年预算收入3827661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3827661元;2021年支出预算38276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757元,商品服务支出4111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88元,项目支出18622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包括车辆、房屋、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价值)  

   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24.9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1.1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8.28%;通用设备109.89万元,占48.86%;(汽车21.1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39%)专用设备2.22万元,占0.99%;图书档案0.2万元,占0.0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1.49万元,占31.78%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基金的支出本着“先收后支”的原则办理。财政部门办理各项基金支出的拨付,应根据核定的支出预算及基金收入入库的进度办理,并应保证用款单位的用款需要。 

    

    

    

  汾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320 

  附件:
    1、经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9(1).xls